1、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是:根据《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办法)》,负责对各区、县(市)专业执法队伍的业务领导,负责制定执法队伍的内务管理制度和规章,组织培训和法规纠章,按照《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试行)》,组织领导市、区执法队伍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河道管理、民政管理接待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经费系市政全额列支。属副县级单位。
综合执法支队(原名贵阳市城管监察大队)始建于1985年4月1日,是财政核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建队初期设大队机关,一个直属中队和五个区中队,定编250人。队伍实行大队统一领导下的分区管理体制。之后为适应分级管理的要求,又将五个中队下放五区管理。99年4月,市政府根据北京、广东等地实行综合执法的经验,决定打破城管监察队伍“条块分割”的状况,在我市城管工作中全面推行行政委托执法,将市城管大队更名为市城管监察支队,各区中队更名为区大队。支队对各大队由过去的业务指导改为业务领导,并将市环卫、市政、河道、园林四个专业中队及一市三县大队统一划入支队业务领导,各大队的人、财、物等行政管理仍由各区政府及各主管部门管理,执法范围由过去市容、规划等扩展到园林、河道、市政、民政、环保等八个方面。全市(含三县一市)着装的城管监察人员已由85年初建时的250人发展到近1000人。目前,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2]17号的精神和<贵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试行)>在五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金阳分局
3、市政工程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内19条主干道(含人行道、车行道、下水道)和31条沥青路的路面的维护管理及大中修;2、负责市内所有国家投资建设的桥梁、地下通道、涵洞、路灯的维护管理和大中修。3、负责办理审批19条主干道和31条沥青路的破路、施工占道手续和破路恢复工作。主要执法依据是省人大批准的《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该处属副县级单位。
目前全处共有职工357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3人,管理人员76人,有基层单位5个。
4、市河道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区内南明河、市西河、小车河、贯城河四条河流河道及沿河两岸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其中沿河两岸的管理范围:南明河为20米范围内,市西河、小车河、贯城河均为7米范围内,负责城区25公里的河道以及两岸722100平方米的管理和维护;2、南明河上有解放桥、一中桥、甲秀桥、南明堂、通用坝、电厂坝等8座水力自控翻板坝;3、日常主要工作是:清淤及打捞漂浮物,沿河绿化、景点建设及保洁 ,包括沿河的违章查处等。主要执法依据《贵阳市河道管理规定》,该处属副县级单位。
5、市社会客运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社会客运的方针、政策、法规;2、对我市社会客运行业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主要执法依据是省人大批准的《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
6、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2、承担政府用水调控的管理职能;3、对城市规划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7、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市环卫科研所)
主要职责是:1、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设备的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2、负责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引进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
目前人员编制为54人,在册人数为36人,退休人员14人。
8、市生活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
主要职责:负责市区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统一收集,集中焚烧,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工作。是目前全省范围内技术条件最为完善的一家垃圾焚烧处理场。
9、市环卫设施设置维护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市区环卫设施、设备的有关数据及其运行情况;2、负责对市区环卫设施设备进行设置、检查、维修、维护、设计、更新、制作安装。
10、市供水总公司
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始建于1938年,现为国有大型二类企业,拥有固定资产3.57亿多元,职工1000余人。总公司下设机关处、室13个;营销服务中心一个,水厂6个,机修厂1个,车队1个,污水处理厂1个;三产服务公司1个;供水规模90万立方米/日,管径DN75MM以上管网总长度750公里,供水区域为云岩、南明两城区、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部份城郊结合部。
11、市公交总公司
贵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拥有职工5410人,营运车辆1410台,市区线路35条,市郊线路29条,总计线路64条;线路长度1162.85公里,所属营运公司4个,修理公司1个,多种经营单位11个,站点3160余个,市区候车廊212个,属国有大型二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