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城管局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辖区群众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2009年1月15日和1月19日,南明区城管局党委召开系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区城管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南纪通字〔2008〕42号和筑纪字〔2008〕77号《关于加强2009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系统做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建立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单位党总支书记组成的城管系统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系统各单位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市、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以纪委书记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察组,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查。
四是要求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