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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拟推大城管改革 城管由市长直接负责
日期: 2009年8月17日 来源: 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7936次 【文字大小: 【打印】【关闭】
    8月7日,《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组就该课题大纲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个确实是我们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8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一位官员这样告诉记者。
    “成立一个由市长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下称大城管)势在必行。”8月12日,征求意见稿负责人、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建管理研究处的翟宝辉处长告诉记者,将一个城市多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能协调统筹,形成“大城管”格局有利于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概念体系。
    市长当掌控“大城管”
    征求意见稿建议,各省(自治区)由住建厅以城市建设处为基础,设立城市建设与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处,或单独设立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处。“有条件的省可设立城市综合管理局,作为建设厅二级局或省政府直属局。”翟宝辉说。
    一直以来,城管的归属非常混乱。记者多方采访获知,有的挂靠在建设局(如河南省济源市),有的挂靠在规划局(如广东省清远市);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局,但挂在建设局(如山东省青岛市),各地情况十分复杂。
    “建设局或规划局下设的城建监察支队或城管执法局,一般是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四川省广元市城管副局长坦言,城管体系非常需要规范调整,但难度不小。对此,征求意见稿称:“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城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市长。”因此,“大城管主任必须由市长兼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局内,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据了解,2009年初,经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申报,该部于今年5月4日发布建科(2009)80号文件,批准《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立项。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邀请一批城管执法局长参与研究。
    多个城市在探索“大城管”模式
    记者采访发现,全国已有多个城市正在探索“大城管”的城管模式。今年2月,南京23个单位(包括市容、市政、公安等)组成“大城管”,由市长担任城管委主任。
    这样的“大城管”格局雏形同样出现于江苏省淮安市。据记者了解,淮安市大城管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涉及到城管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此外,深圳市城管局目前整合了以前城管综合执法局、环卫局、园林局、市政局、爱卫办等部门的职能;广州、北京、武汉等也在探索“大城管”的模式。
    在前不久的广州市三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会上,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表示,广州正在实施“大部制”改革,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成立“大城管”,涉及城管综合执法、市容保洁、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多个领域。
    征求意见稿指出,化解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矛盾的关键点,在于给予弱势群体尽可能多的实际可分享空间。原因是,城市公共空间绝大多数被城市强势利益集团占用,弱势群体实际可分享空间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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