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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不断提高客运管理和客运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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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日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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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
阅读次数:820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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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下午,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召开城市客运行业宣传贯彻《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动员大会。会议要求,要认真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的提高。 市客管局各科室、市出租汽车协会及各分会、市公交出租公司、光彩客运公司、出租汽车车主和驾驶员代表、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共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客管局副局长何昭宇主持。 会上,市客管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陈和对《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所涉服务术语和定义、服务方式、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安全、服务评价等内容进行了逐条宣读和解释,并对服务评价指标计算方法等作了讲解。 陈和书记强调,多年以来,出租汽车行业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出租汽车服务和管理的国家级标准来指导和规范各地的出租汽车服务和管理工作。因此,《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GB/T22485—2008)的发布实施,是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一件大事,对规范全行业出租汽车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陈和书记对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作出安排。 1.通过学习、讨论、考核、考试等方式在管理人员中贯彻《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 2.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考核、考试等方法在从业人员中宣传贯彻《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并对入行人员的岗前培训增加《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内容的学习考试。 3.印制《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在全行业发放。 4.在明年适当之时,组织客运管理和从业人员代表举办一次《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的知识竞赛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我市出租汽车星级评选持续规范的开展。 会上,市客管局副局长何昭宇也对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出租汽车服务》国家标准提出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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