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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抓“六个结合” 软环境建设初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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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9年5月14日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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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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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号召,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处在各种问题和矛盾聚集的焦点,领导关心、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实际,狠抓“六个结合”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城管系统软环境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机关作风得到切实改进。今年,我们按照市委的要求,紧紧围绕“ 三思考、三创新、三为民”在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坚持把“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领导机关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实现了干部职工对市委市政府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达100%目标。 二是与“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相结合,办事效益明显提高。我局为切实解决机关“快办事”问题,在全市城管系统不断深化“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 ,树立了一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窗口标兵,通过树先进典型,带动全市城管系统行风的根本好转。局机关在窗口设政务公开栏,将受理的业务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编制成流程图,在窗口处室设“创群众满意窗口”接待室,每天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办理业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群众普遍反映现在到机关办事一目了然,方便简捷,服务态度比以前热情多了,办事效益明显提高。 三是与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相结合,行风明显好转。为切实纠正“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我局在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的同时,先后3次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凡是涉及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屡纠屡犯的为政不廉现象明显减少,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吃拿卡要的歪风大大收敛。城管系统的行风有了明显好转,城管工作在逐步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与效能建设相结合,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我局各级城管部门特别是“窗口”部门坚持不断的转变工作职能,压缩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局行政审批项目从2005年的16项减为现在的4项。今年局又以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事项作进一步的清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局涉及对外服务的12个单位和部门均通过媒体、局城管网站、发放便民服务卡及便民服务手册等形式向社会承诺事项。加大“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落实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约手段, 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五是与“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 相结合,切实抓好投诉受理工作。为严肃查处损害软环境行为,局建立健全了“软环境”建设投诉机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了局整建办与市整建办、局属单位整建办、局“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城管110投诉中心”、“政风行风热线”及媒体批露问题的举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联动运行机制。自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局整建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级各办转办件7件,局整建办坚持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涉及破坏“软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年12月10日,局整建办接到市整建办转来市民反映“路灯所不履行路灯维修承诺,致使市民两次反映金沙巷路灯已坏两月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影响市民出行”的投诉后,局整建办高度重视,及时协调局属市政工程管理处于当晚修复了损坏的路灯。责成市政处整建办认真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该处整建办通过认真调查核实,分别给予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人、服务承诺承办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路灯巡查维修直接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在路灯巡查维修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行政通报批评。 六是与城市综合整治业务工作相结合,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们坚持以群众愿望为“指南”,以美化亮化城市环境作为城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为民办实事、满意到万家”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一排二降三畅四增”为主要内容,为市民办了3786件实事,开展“一环四路”城市综合管网入地等综合整治工程。坚持把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贴乱画、乱倾乱倒等作为切入点,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开展了违法建设、拆旧改丑、户外广告、道路占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五脏无乱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了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进程,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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